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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海路75号办公用房电梯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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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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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宁海路75号办公用房电梯更换项目 JSZC-320000-RHZH-C2026-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RHZH-C2026-0015 项目名称:宁海路75号办公用房电梯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86593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 采购需求:宁海路75号办公用房电梯更换项目,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2025年10月以来)内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 2024 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人报名,必须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授权);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线上获取,公司邮箱地址:rhzhnj@。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5 09: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6-04-15 09: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4月01日至 2026年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以U盘形式递交,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U盘不予退还。)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要求: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资料出席开标仪式。4.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5.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6.本公告信息按要求推送至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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