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政德公园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景县政德公园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景县政德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社字【20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景州镇镇政府自筹,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建设单位为景县景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景县景州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县政德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89.6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游园内苗木栽植等,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括乔木约1200株,灌木约1800株,野花组合约20500平方米等,建设地点:景州镇三里庄村村西、龙华大街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97.15万元。
2.3计划工期:6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1)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