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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案件专业化勘查取证终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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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阳春市公安局案件专业化勘查取证终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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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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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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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阳春市公安局案件专业化勘查取证终端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B-2603WZC0310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安局案件专业化勘查取证终端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625600.00元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限价(元)1案件专业化勘查取证终端17套详见“采购需求”625600.0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双子星大厦B栋1106号(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双子星大厦B栋1106号(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双子星大厦B栋1106号(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司购买磋商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阳春市公安局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78号联系方式:林良盛/0662-77313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双子星大厦B栋1106号联系方式:韦伟/0662-7729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伟电 话:0662-77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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