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区级储备成品粮存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1010626210200027434-XM00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83656540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层605室
邮编:100068
采购内容:拟委托专业公司对丰台区区级成品粮储备进行存储、轮换及管理,确保成品粮储备账物相符、质量达标、粮情安全、权属清晰。
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承储企业应配备储备成品粮专管员、管理人员及专业粮油保管人员。2)专管员负责协调储备成品粮储存轮换工作,负责贯彻储备成品粮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所存储备成品粮的数量、质量和轮换情况。4)保管人员必须熟知个人保管的成品粮的品种、数量、质量、粮情、生产时间、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情况。
2.承储企业相关要求1)承储企业应当执行有关储备粮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北京市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制度。2)承储企业应具有与经营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相适应的收购、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3)承储企业运输粮食的车(船)、器具应当完好,并保持清洁,非专用车(船)应有铺垫物和防潮湿设备,铺垫物、包装材料等应符合有关要求。4)承储企业应具有必要的粮食质量安全项目检验能力。
5)承储企业应具有与经营的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施条件,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仓房主体结构牢固,具有通风条件;地面坚固、防潮;仓顶牢固、防雨,隔热性能良好;门窗开启方便,关闭严密,具备有效的防鼠、防雀设施;粮食输送与装卸设备配套科学、合理,运行协调,能保证正常进出库需要,保养维护良好。6)承储企业对储备粮实行分品种、分年限、分地点、分货位储存和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储备粮储存地点或者货位。7)承储企业要确保承储的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储存安全、管理规范。8)承储企业要执行采购人的出入库要求。
9)承储企业应完善储备成品粮轮换与出入库管理,建立健全储备成品粮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汛、防污染等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10)承储企业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等,
谈判公告日期:2026-03-25
定标日期:2026-03-31
成交供应商:北京市张辛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1770916.80元
综合排名:第一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京承铁路西侧(李桥镇张辛村南100米)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黑山、何平、孟佳循
项目负责人:孙轶群
联系方式:010-87017131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