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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采购/资审公告]河北省大气臭氧防控VOCs走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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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省本级][采购/资审公告]河北省大气臭氧防控VOCs走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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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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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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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北省大气臭氧防控VOCs走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034670040002 项目名称:河北省大气臭氧防控VOCs走航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 最高限价:3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我省重点城市开展VOCs走航监测工作,为大气臭氧污染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预留40%预算金额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承接,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少于60%(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01至2026-04-08,
08: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0311-66635531;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联系方式:0311-89253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璇
电话:0311-8308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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