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宁轨道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人工智能研学基地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KZX-2026-HW003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人工智能研学基地项目
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
2.4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人工智能研学基地设备采购、建筑装饰装修与改造提升工程,及配套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5合同服务期:
2.5.1设备部分: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运营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合同总服务期共计5年零2个月。
2.5.2装饰装修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5.3工程设计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企业资质:
3.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即可。
3.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项目业绩:
①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含税总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人工智能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②承接过或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均可。
3.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