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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依明江]:5 -1- 采购合同 甲方: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疏附养护所
删除[依明江]:24450 -2- 送货安装地点:。 删除[依明江]:喀什地区疏附县团结北路5号(疏附养护所 院内)装卸,运输路途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问题一律 第二条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与甲方无关 1.合同总价 本采购合同总价9389.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叁佰捌拾玖元整;删除[依明江]: 24450 (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安装费用,税费,运费,装卸费等所设置格式[依明江]:字体:(默认)TimesNewRoman,(中 文)仿宋,三号,下划线 有费用)。 删除[依明江]:贰万肆仟肆佰伍拾 2.支付方式 设置格式[依明江]:字体:(默认)TimesNewRoman,(中 货物经甲乙双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法律有效的税务发文)仿宋,三号,非加粗 设置格式[依明江]:字体:(默认)TimesNewRoman,(中 票,甲方自收到甲方指定代理人签署的收料单和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NewRoman, 文)仿宋,三号,非加粗 日之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乙方按照甲方采购需 求和合同相关条款履行责任。 3.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12653100458046000K; 地址、电话:新疆喀什市解放南路126号,;
企业纳税号或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MA0G238D81,删除[依明江]:删除[依明江]:92653101MA78NEXY98 设置格式[依明江]:非突出显示 -3- 确保甲方验收合格,验收不达标或供货延期视为违约。 2.交货方法:公路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乙方需提供相应装货场 地等。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技术标准 乙方所提供产品需满足甲方需求,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因 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人为损坏或非正常使用导致损坏除外),乙方应承 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4- 由甲方自行选择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货 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内容执行期间,若乙方延期交货或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 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约 误工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除不可 抗力因素外。 2.若因乙方原因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0.3‰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予以 扣减,迟延交货超过5日,甲方有权拒付剩余货款并解除合同,同时乙 方应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物资无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 最高额抵押等)。一旦出现任何侵权索赔,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 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保全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鉴定费等)。 第八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 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 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 克服的事故。 -5-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 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 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 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鉴定的结论。 2.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 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送达地址确认 乙方确认本协议相关通知、联系函及一切法律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为:,。 乙方接收电子方式送达文书(含甲方通知文书、诉讼文书等法律文
-6- 件人因何种原因,都应视为收件人收到上述通知、联系函及一切法律文 件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 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另一 方书面明确同意,均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廊坊市泰路交通设施设置格式[依明江]:字体:(默认)TimesNewRoman,(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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