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使用说明“五、其它说明”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在评标阶段通过“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在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 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background:rgb(255,255,255);background:rgb(255,255,255)">)查询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不得聘用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background:rgb(255,255,255);background:rgb(255,255,255)">)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担任评标专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4)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4)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background:rgb(255,255,255);background:rgb(255,255,255)">)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 评标委员会
|
(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
|
(5)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