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网格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询价项目名称:镜湖区网格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
2.询价项目内容:为镜湖区的在职网格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网格员下网格走访出行安全,项目合同履行期限3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9年5月10日,采取“1+1+1”模式,即合同期满未出现不满足服务承诺事项的续签下一年合同。参保人员为我区在职网格员,人数以本单位函告为准(2026年5月参保人数为614人)。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万元每年。投标单位须按年人均保费报价,年度限价计算方式:参保人数*年人均保费≤8万元/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当地分支机构;
2.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险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的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4.投标人成立须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人及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17时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递交报名文件地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文化路35号)二楼24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2667983。
3.报名文件包括:
(1)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申请人合法有效的所投项目的保险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投标申请书原件(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所投项目的保险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所承保类似团体人身伤害险的业绩证明材料;
6.服务内容、承诺理赔时限等相关资料;
7.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内容及报价明细表;
投标文件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建议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项目报价表另附一份单独装订,所有材料密封带到开标现场。
五、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按规定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开标确定。
2.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第一候选单位,排名第二、三的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同样价格的以保额较高的为中标候选单位,优先级依次是意外医疗、意外伤害、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相同价格、相同保额的候选单位现场第二轮报价,最低价中标。
3.最低保障标准: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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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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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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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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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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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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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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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次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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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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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天,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最高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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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说明: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提供服务承诺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时整。
2.开标地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文化路35号)一楼区委政法委小会议室。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由其他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镜湖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文化路35号)
联系人:谷艺为
联系电话:0553-2667988
芜湖市镜湖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