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医院拟进行手术床维修服务的采购,现按照医院内控管理要求,开展采购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QYYGCG2026237-1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价
四、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五、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质保期限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手术床维修服务
1
项
30000
12个月
不适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参与项目名称 参与公司全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命名加密后发送至邮箱542316789@,截止时间之前可重复发送,以最后一封为准,超时发送的报价无效,在截止时间之后按院方联系人要求提供密码;
报价文件如有歧义将按对采购方最有利的方式解读,否则投标方的本次报价无效;
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十二、采购需求相关资料由衢州市人民医院信息与医学工程部负责解释。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衢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0-3122932,15657009318(同号);
2.联系地址: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22室,邮政编码:324000。
衢州市人民医院
附件1
投标/报名廉洁承诺书
衢州市人民医院:
本单位(公司)自愿参与贵院相关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为共同构建廉洁、诚信的合作关系,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衢州市人民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恪守商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在本项目采购及后续可能的合作全过程中,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提供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假借学术赞助、科研合作、讲课费等名义)向贵院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竞争优势或中标/成交资格。
三、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行为,保证所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技术文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绝不作假。
四、自觉接受贵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贵院工作人员有索贿或不廉洁行为,本单位承诺将向贵院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
五、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理解,如违反以上承诺,将构成根本违约与失信行为。贵院有权依据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我方投标/报名或中标/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将我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追偿全部损失及上报至相关监管平台等惩戒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衢州市人民医院供应商廉洁合作协议
为保障双方合作廉洁合规,杜绝商业贿赂,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条款。
一、禁止行为
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作中均须遵守国家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乙方(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医院)工作人员给予或承诺给予以下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1.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贵重礼品、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3.回扣、提成等不正当经济利益;
4.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其他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上述利益。
二、合规交往
乙方的学术推广、技术交流等活动应合规、真实、透明,不得以此为名安排或支付与活动无关的费用。双方公务接待应从简。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即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
1.单方终止主合同;
2.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乙方违约,按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若乙方行贿行为经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与行贿金额等额的违约金,并可从应付合同款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四、监督举报
甲方设立廉洁监督渠道。乙方应知悉其雇员并配合调查。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不廉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指定部门举报。
五、效力
本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双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廉洁条款的全部内容(含《衢州市人民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同意严格遵守。违反本条款的后果已知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