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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江苏省宿迁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SQ2026-YHL3标段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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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 江苏省宿迁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SQ2026-YHL3标段招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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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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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6〕9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6〕8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S325(上行K10+680~K20+960段),里程长度为10.28km,一级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主要病害为横向裂缝、纵向裂缝、修补,其次为车辙、沉陷等。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SQ2026-YHL3标段。招标内容如下:S325(上行K10+680~K20+960段)路面预防性养护(采用加铺0.9cm渗固磨耗层),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 工期6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渗固磨耗层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或公告内的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A级(85分)计算);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1/2。若“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6年7月或6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3.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3.8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标 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地 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邮政编码:223800邮政编码:223800联 系 人:徐科项目负责人:周鑫联 系 人:周鑫、姚繁电 话:0527-84355182电 话:17366401570E-mail:jstysq@监督部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60号电话: 0527-843551628.其他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之日前3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00-6666-101。(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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