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1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_body{width:90%;margin:0auto;._bodyspan{text-decoration:underline;._bodyp{font-size:22px;height:34px;margin:0;padding:0;font-family:"宋体";._body.headline{text-align:center;font-size:28px;font-weight:bold;._body.title{font-size:24px;font-weight:bold;._body.subtitle{text-indent:2em;clear:both;._body.item{text-indent:4em;._body.subitem{text-indent:6em;._body.tableggtd{width:50%;.tablebdtd{padding:5px;text-align:center;font-size:22px;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据投备〔2026〕1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用于供水指挥调度,用地面积3181.22平方米,占地面积689.57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总计建筑面积2143.32平方米,容积率0.67,建筑密度21.67%。建设场地、附属管线等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2294001004
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新建工程
新建1栋3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143.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43.32平方米、建筑高度12.8米;本次招标涵盖桩基、土建、水电、消防、装修、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工程等。
786.02
238
2.4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六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3年07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8时30分至2026年08月17日9时15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9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0512-58181559。
11.联系方式(异议)
招标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长泾路268号
地址:无锡市华发传感大厦A栋708
邮编:225300
邮编:214000
联系人:季工
联系人:孙明珠
电话:0512-35003809
电话:1801309878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758380514@
电子邮箱:362390434@
2026年08月0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_body{width:90%;margin:0auto;._bodyspan{text-decoration:underline;._bodyp{font-size:22px;height:34px;margin:0;padding:0;font-family:"宋体";._body.headline{text-align:center;font-size:28px;font-weight:bold;._body.title{font-size:24px;font-weight:bold;._body.subtitle{text-indent:2em;clear:both;._body.item{text-indent:4em;._body.subitem{text-indent:6em;._body.tableggtd{width:50%;.tablebdtd{padding:5px;text-align:center;font-size:22px;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据投备〔2026〕1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用于供水指挥调度,用地面积3181.22平方米,占地面积689.57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总计建筑面积2143.32平方米,容积率0.67,建筑密度21.67%。建设场地、附属管线等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2294001004
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调度中心新建工程
新建1栋3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143.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43.32平方米、建筑高度12.8米;本次招标涵盖桩基、土建、水电、消防、装修、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工程等。
786.02
238
2.4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六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3年07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8时30分至2026年08月17日9时15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9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0512-58181559。
11.联系方式(异议)
招标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长泾路268号
地址:无锡市华发传感大厦A栋708
邮编:225300
邮编:214000
联系人:季工
联系人:孙明珠
电话:0512-35003809
电话:1801309878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758380514@
电子邮箱:362390434@
2026年08月06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