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盐矿内燃平衡重式自动挡叉车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
一、项目情况
1、寻源项目名称:昆明盐矿内燃平衡重式自动挡叉车采购
2、寻源项目编号:SRC2608050103
3、标的信息:
|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类 |
备注 |
| ByItem |
内燃平衡重式自动挡叉车 |
|
个 |
1.00 |
待分类 |
|
4、应标方式:
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版本65以上;IE浏览器11.0及以上(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5、有效报价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11 10:0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预留至少1天时间进行线上报价,勿在最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已报价内容可修改。报价截止后,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接收和修改。
一、报价要求:
1.质保要求:质保不低于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货处理,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2.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青武山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指定仓库。
3.本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再另行谈判。所报价格需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到货价格(注明税率)。
4.报价单位所提供货物必须满足现行有效标准规定的技术性能等要求,注明品牌或产地。
5.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请报价单位注明交货时间(乙方交货期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所逾期项次物资合同金额的 1%作为逾期违约金,该部分违约金不超过所逾期项次物资合同金额的30%,逾期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暴雨、暴雪、洪水、地震、战争、暴乱或其他灾难等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72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6.请贵公司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进行报价并将报价单(须盖公章,如加盖印章为业务专用章的,须同时提供相关授权文件)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7.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的第一页(报告封面)和第二页(公共概览),报告生成日期要求:收到公告后至报价截止时间止的任一时间,查询下载网址:
四. 联系人:王冠奇 手机号码:18213956423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