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提供声明函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本项目特定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4.以上报名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310473561@进行登记确认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6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 4 栋一单元 1502 室)
3.磋商时间:2026年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4栋一单元902、1502室
联系人:毛凯丽
电话:1733980190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