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或提供本次招标物资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具有认证范围覆盖招标物资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
(5)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含),产品供货业绩(不包含施工)不低于3000万元,限SBS类、TPO类等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类(以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为主),须提供防水卷材及涂料的业绩汇总表,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合同和发票证明(出口产品可提供报关单)材料等)。证明文件必须具有汇总页
(6)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生产制造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