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水质净化厂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6年水质净化厂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水质净化厂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J2026-HW-020)
1.2 采购人: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1)本项目涉及2026年水质净化厂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北投中盟水质净化厂和北投安吉水质净化厂的污染源监测站房、自动监测采样点、手工监测采样点等处视频监控设备(含摄像头、录像机等)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调试及生态厅联网;(2)本项目预算为94745.00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2026年水质净化厂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经与生态厅联网且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3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北投中盟水质净化厂、北投安吉水质净化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参加询比的供应商必须是已录入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的正式用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6年08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实际以电子招采平台系统发布为准)前,登录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6.2 响应文件开启后,请供应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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