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精河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一)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GK2026-001-001
项目名称:精河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一)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80000
最高限价(元):15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精河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一)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按照我院验收标准的153种中药饮片。本项目采购的中药饮片均需选货,本项目共招1家中药饮片供应企业,标项中清单中要求带样品的部分常用药和贵细药必须按照包装要求提供样品,供应企业应根据各标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进行供货,本次采购以1kg饮片单价全品种报价。(拟采购中药饮片详见采购清单,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算批复招标完成确定下一年度中标人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70%);(9)本项目允许分包,中型企业的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7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如供应商为所投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符合性证明(药品GMP证书);如供应商为所投药品的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符合性证明(药品GSP证书)。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如GMP及GSP证书为2019年12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须提供到期前的GMP和GSP证书,如2019年12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则无须提供GMP和GSP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