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9月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地块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地块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徐开经发备(2024)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地块项目二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淮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地块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南、高新路西。
2.3建设内容:本次建设内容含6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单体为3#、4#、5#、6#、9#、10#、地下车库。地上最高17层,地下一层,局部两层。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2022-41地块项目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4756.12平方米。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961.157384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子分项包括: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防水、保温、粗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时施工范围说明为准,招标人另行单独发包的工程(简称发包人单独发包工程)除外。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甲方有权将合约标的范围内的项目从合同范围中调整出来,另行分包。对以上调整,乙方必须接受,且该调整不对乙方的合约责任义务产生任何的减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经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地块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本次建设内容含6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单体为3#、4#、5#、6#、9#、10#、地下车库。地上最高17层,地下一层,局部两层,总建筑面积94756.12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31961.157384万元。场地落差较大,室外标高为51.55~43.00m,本工程子分项包括: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防水、保温、粗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内容。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25〕12号)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特大型工程。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施工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等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苏建招〔2025〕130号)文,对“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的规定,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41地块项目二期工程属于技术复杂工程。理由如下:
(1)本项目各单体建筑的装配率均大于60%,属于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
(2)本工程的保温采用内置保温现浇混凝土复合剪力墙:技术集成度高、施工工艺严格、材料与标准规范性强、安全与耐久性要求高,是集结构、保温、防火、施工于一体的系统性新型工程技术;
(3)地勘报告显示杂填土的深度为3~6m,4-1层强风化泥质量岩为极软岩,且考虑土层分布不均匀,地质条件复杂,因此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会达到10m以上,场地标高繁多,基础埋深种类较多,造成施工难度大。
2.9工期:731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