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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7号楼研学体验馆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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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7号楼研学体验馆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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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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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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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泾县山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与建园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
项目名称
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7号楼研学体验馆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
JX-GC-GK-2026020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5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涡阳县源峰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东路6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涡阳县星园街道繁华大道北侧谷水路东侧静天府A区15幢103-104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7109292.0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29分
项目负责人:章永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0408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初级中学智能化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锦葵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东郡之都27 幢20-A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铜陵市陵江大道南段5555号综合楼6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7088388.0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25分
项目负责人:赵芸蕾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02320231224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新能孵化器创业园区智能化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红星雅园北区 13幢商住楼10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综合楼417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7072150.5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86分
项目负责人:翟蓓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01820189946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金吉华冠苑活动中心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智能化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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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0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35753452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耿工,联系电话:180985366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清单: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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