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项目实施主体:
依据个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调整和建设工程进度的变化,通过乡镇申请,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对以下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变更调整,特此批复。
一、上社镇-基础设施-下鹤山村护地坝项目
根据盂县上社镇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文件,上社镇-基础设施-下鹤山村护地坝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帮扶资金60万元及自筹资金。原设计方案:1.机械拆除原有旧石坝,均高2米;2.机械挖沟槽土方,长395米,深1米,宽1.4米,底部夯实。3.毛石浆砌石基础与石坝,石坝高度最低处1米,最高处2.5米;石基础高均为1米。挡墙1长90米,高1米;挡墙2长59米,高1.5米;挡墙3长76米,高2米;挡墙4长170米,高2.5米。根据实施地段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建议和要求,将原设计方案第3条中的“挡墙4长170米,高2.5米”变更为“挡墙4分两段建设,第一段挡墙长100米,高2.5米(中间设计有3.86米宽的路口);第二段挡墙长105米,高1米”。
二、上社镇-基础设施-车轮村(南北河自然村)污水管网及沥青铺设项目
根据盂县上社镇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文件,上社镇-基础设施-车轮村(南北河自然村)污水管网及沥青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帮扶资金20万元及自筹资金。原方案:铺设范围贯穿村东韩四毛至村西罗建平路段,总铺设道路长度约486m,总铺设面积约5000平方米;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考虑到北面村户小巷路面不平也需要整改,因此做以下变更:铺设范围贯穿村东韩四毛至村西罗建平路段,铺设面积4882.78平方米,增加北面村户小巷路面557.89平方米,总铺设面积5440.67平方米。
三、东梁乡-基础设施-西梁村供水水塔建设项目
根据盂县东梁乡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文件,东梁乡-基础设施-西梁村供水水塔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帮扶资金70万元及自筹资金。项目原计划拆除村内容积100立方米老旧蓄水水洞,新建供水水塔一座,原设计标准为底部直径17米、塔高15米、储水容积400立方米,建成后全面保障全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项目前期现场勘测阶段,施工单位实地测绘研判,原设计构筑物占地面积较大,施工红线距离周边民居过近。若按原图纸施工,基坑开挖、机械作业等施工环节及后期常态化运维,极易破坏周边房屋结构、干扰村民正常起居,不符合居民区安全施工与人居环境管控相关标准,原方案不具备现场实施条件,项目建设推进受阻。为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村民居住权益,保障饮水工程顺利落地,同步对接原设计单位结合场地地形、民居分布现状优化施工图纸,具体变更参数如下:
1.水塔底部直径由17米调整为15米;
2.塔身高度保持15米不变;
3.储水容积由400立方米优化为350立方米。具体使用金额以最终的审计结算价格为准。
中共盂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