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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井盖设施建筑废弃物清运消纳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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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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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盖设施建筑废弃物清运消纳项目 采购公告 井盖设施建筑废弃物清运消纳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 R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井盖设施建筑废弃物清运消纳项目 1.2项目编号: YG3202600710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 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41886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17元/m³ 1.7采购项目概况:维护应急管理中心在日常井盖更换、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会持续产生各类块状建筑废弃物。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等法规文件,及《广州排水公司关于加强公司营运类项目建筑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相关管理规定,为保障公司自营井盖维护业务正常推进,满足现场作业及合规管理要求,现对外采购承接各类块状建筑废弃物清运、密闭运输、合法消纳处置工作服务。 1.8标段划分: / 2.采购内容和范围2.1采购内容和范围: 建筑废弃物清运、密闭运输、合法消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砖渣及水泥块等。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费用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内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按照广州市相关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定,提供大块废弃物的清运、密闭运输和合法消纳处置服务。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按采购人需求,在指定区域内限时完成清运消纳处置工作任务。全程使用广州市建筑垃圾治理数字化监管平台电子联单,并且有《建筑垃圾消纳回执单》。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从事本项目所需的有效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2.依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其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具有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以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车辆标识证明材料为准;若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承诺中选后使用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电子联单系统,并配合采购人实时查询运输及消纳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接入该系统或具备同等功能的说明及承诺函。4.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如自身没消纳处置设施,须提供广州市范围内持有有效《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的消纳场所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正式协议(须附消纳场资质证明文件),同时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长期性。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7)在“信用中国”网站(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4.2获取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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