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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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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20012-202601-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中心城区、金缸城新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管网排查(二期)于2026年07月13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万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72%
70%
73%
质量目标
提交的管网排查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提交的管网排查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提交的管网排查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履约期限(天)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2A00159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测资字42511816
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甲测资字42101721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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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红琼,职称证书,20170103
李伟,职称证书,4205**********1817
许军,职称证书,黔高2310053020039
技术负责人
李宏阶,职称证书,ZMD-HB-GC-FG-20200008
冉昌国,职称证书,206320
黄吉来,职称证书,00209931
项目组成员
李红涛,职称证书,ZMD-HB-GC-FG-20200009、侯少华,职称证书,ZMD-HB-GC-FG-20200004、洪磊,职称证书,ZMD-HB-GC-FG-20250004、管宏飞,职称证书,ZMD-HB-GC-FG-20200007
牛英朝,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20104200600、苏龙,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20234201761、马文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20143700776、谢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20234201764
李强,职称证书,00023777、李清清,职称证书,1161765、李政,职称证书,4201**********4717、孙炎,职称证书,4290**********071X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市城市新中心核心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
176
张红琼
长阳城区管线入地及供排水改造工程勘察
151.8
张红琼
秭归县城区二次供水管网及设施智能一体化改造工程
152.915
张红琼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临颖风电机组沉降及塔架倾斜测量
19.7
朱鹏
随州中燃燃气管线探测项目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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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清表扫障范围(|||区)测绘服务项目
128
/
湖北万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宜昌中心城区天然气保供互联互通工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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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勘察服务一勘察劳务
432.12
/
黄州大道东段污水主干管网工程
28.8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未通过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的要求。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评标工作于2026年08月0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一、初步评审: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建勘勘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其它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对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三、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万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谭羿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书霞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8月06日 12时00分至2026年08月10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电话:0717-210330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171754175
3.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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