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现需变压器换油、滤油公开采购,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采购概况:
(一)项目名称:厂前区配电房变压器换油、滤油;
(二)期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施工地点:索普新材料;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3时(北京时间);
(四)评审时间:2026年8月13日13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评审室;
(六)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87792,投诉邮箱:2264948618@qq.com。该邮箱为投诉邮箱,不接受报价文件。
二、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工作量。报价单位在报价前需完成现场勘查确认工作量,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资质;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四)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报价;
(五)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六)报价人所提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报价人承担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价人须提供2023-2025年度三个以上相关业绩(若在我公司有使用业绩的可不提供);
(八)报价文件需包含: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资质、业绩、可行方案、分项报价、现场查勘表等。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暂估总价,最终按实际到货制作安装工作量结算。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价款已经包含相关安全措施费用、施工所用工器具费用、施工垃圾清理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承担费用;
(二)付款方式:全部承兑汇票。验收合格后,中选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单位入账三个月后付合同总价90%,10%质保满一年后付清尾款。如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报价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文件还应包括正本 1 份,并要求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及邮寄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5号门卫)
邮编:212006
商务联系电话:许亮 联系电话:051188987865
技术联系电话:周伟程 联系电话:13775323977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请各报价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评审信息将于综合审定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报价人登录 style="text-indent: 40px;height: 150%">2、在能够满足采购人商务、技术及完工期限要求的报价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人的报价;
(二)询价废止
评审小组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秩序的恶劣情况,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报价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三)无效报价
凡报价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未提供现场查勘表、分项报价、资质及相关合作业绩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问题,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成交以后应严格按照采购书约定与采购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和相关服务工作。对报价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成交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对不合格施工材料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仲裁期间成交人应保证不影响采购方正常生产运行。
(三)如因报价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如严重影响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方法律责任。
(四)报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五)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报价人或成交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报价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七)本次公开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2、期限:一年;
3、我方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承诺成交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问价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询价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对询价文件的偏离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产品供应商及承包商,证照齐全且资质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可参与我司组织的公开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我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与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采取共享机制,由全集团共同参与构建并统一使用,确保全集团采购活动中负面清单供应商范围一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商务合作部拥有对负面清单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及解除的权限,各部门在采购、合同履约、物资使用等环节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须实时报送商务合作部汇总管理,具体考核分值需会同风险控制部、装备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确保清单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增减变动须报集团商务合作部公示后生效执行。
第三章 供应商分级管理
第四条 根据考核扣分及违规严重性,将供应商分为以下三类管理:
(一)合格供应商
1.考核标准:滚动周期扣分(一年内)<10分。
2.管理措施:可正常参与公司公开采购及合作,扣分自首次扣除满一年自动清零。
(二)暂停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同一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0分;不同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5分。
2.管理措施: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建立到期机制,到期前一个月内考核部门应主动告知相应供应商,并同步开放整改材料提交通道。
3.评审优先级: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未曾被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的供应商。
(三)禁止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供应商发生以下恶意行为的,将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1)主观恶意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害的;
(2)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3)两次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5)存在其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管理措施:原则上永久禁止合作。
第四章 积分考核细则
第五条 积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各10分,各相关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商务合作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公示。
(一)供应商考核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1-3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4.资信方面
(1)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单次扣1~3 分。
(2)中选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报价人放弃成交,单次扣3-5分。
(3)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4)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或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5)未按规定进行结算确认的,单次扣1-3分。
(6)报价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6-10分。
(7)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无合理说明扰乱公开采购秩序,单次扣10 分。
(二)承运商考核
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如不全,单次扣1-3分/证。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损项扣1-3分。
2.计划完成方面
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5-10分。
3.资信方面
(1)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3)未按合同约定开票,单次扣1-3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4.安全环保方面
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5-10分。
(三)承包商考核方法
1.工程质量及进度方面
(1)承包商不组织分项、分布和中间治疗验收等,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次扣1-3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报验,单次扣1-3分。
(3)承包商对质量过程控制意识不强或未进行自检,验收时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单次扣5-10分。施工质量不合格整改后仍然留下永久性缺陷,单次扣5-10分。
(4)因自身原因未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扣5-10分。
(5)未经有效的审批程序,擅自变更材料的规格尺寸、性能参数等,单次扣5-10分。未经有效的审批程序,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单次扣5-10分。随意增加或取消施工项目,单次扣5-10分。
(6)被责令整改的,单次扣1-3分。接受整改通知单后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单次扣1-3分。
(7)拒不接受甲方的协调工作,或拒不执行协调结果,单次扣5-10分。
(8)未及时办理共检手续,单次扣1-3分。
2.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3-5分;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5-10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3.资信方面
(1)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3)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4.安全环保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扣5-10分。
(2)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3分。
(3)未按方案组织实施扣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