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状元坊小学大西门街校区餐饮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福邸B区芳林苑别墅小区1栋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7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6-014
项目名称:状元坊小学大西门街校区餐饮加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万元
最高限价:280万元(140万/年,共二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2026-2028年溧水区状元坊小学大西门街校区餐饮加工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