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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服务类】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
公告名称:
【吴江】【服务类】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8-07
详细内容: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6-JDJC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2026-08-05
































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6-JDJC标) JSZC-320509-JJJS-C2026-000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JJJS-C2026-0008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6-JDJC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固定折扣率不得超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放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的通知》(交质公【2016】8号)中《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的单价的100%。



采购需求:





二标段工作内容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水运基础设施的质量检测及甲方指定项目的检测和其他相关服务;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最终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标段:响应单位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材料丙级(或以上)或水运工程结构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苏釆云系统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6-08-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style="mso-bookmark: OLE_LINK7;">)。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2.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619号恒业站前广场131121201



联系人:陈留群 联系电话:0512-63368621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联系人:朱林



联系电话:6302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619号恒达广场131幢1201室



联系人:周娟、陈留群



联系电话:63368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娟、陈留群



电话:6336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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