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1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广数备[2025]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至环河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沙湾路,北至周庄河滨河绿化带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7512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7371.7?(计容建筑面积约12019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2349.9?(主要建设有住宅、商服、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广电机房及其他配套等),地下建筑面积约65021.8?,配套实施供水、供电、供气、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绿化、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93478.47
2.1.4 总工期要求:100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07月23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图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即可。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要求与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探报告、试桩检测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且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 算审计等工作。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1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设计文件: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一档);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5%一档);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一档);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95%。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3)
项目管理机构(1分)
1、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具备4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得1分。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2.4(5)
设计文件(8分)
1.总平面及建筑设计(1分)
1.总平面需结合本项目特征进行总体布局设计,使其满足使用功能、竖向设计科学、交通流线合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
3.设计文件需提供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图、大样节点图、人防、幕墙等。
4.设计文件需提供建筑节能相关图纸、计算书。
2.结构(2分)
1、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梁板柱、基坑支护、装配式及人防施工图。
2、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3、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及地方规划要求。
4、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3.设备专业(2分)
1、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水(平面布置图、户型大样图、 泵房大样图 、系统原理图、雨水调蓄池大样图、人防等)、电(配电系统图、电气平面图、火灾报警系统图、火灾报警平面图、弱电系统图、弱电平面图、防雷接地平面图、人防等)、暖(通风、防排烟、系统图、人防等)、消防、抗震支架深化。
2、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3、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配套专业(3分)
配套专业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三网通信设备、室外市政配套(含雨污水管综设计、给水消防设计、海绵城市、路灯设计)、精装修(含样板房软装设计及公区、样板房硬装设计,样板房地暖、新风、空调等二次机电深化设计)、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智能化、泛光照明、标牌标识及地库划线、太阳能、南北地块间道路设计等;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成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各配套专业图纸不得缺项,缺一项扣0.3分)
1、施工图图纸完整,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图纸设计深度必须能够满足图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查要求。
3、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4.8分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申请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5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5.2.1
定标标准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名。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2025)4号文件要求组建监督小组(成员三人),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定标标准:
(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企业实力
①资质等级证书;
②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 ;
③2021年8月1日以来申请人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建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不超过3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企业信誉
2021年8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申请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不超过5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出答辩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答辩差的;
②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优于奖项少的。
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情况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推荐中标人的理由须包含依据定标标准各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比较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
定标会应当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广陵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4、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尽快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5、异议与投诉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6、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7、重新定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签订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0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1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田明姣、董琪
电话:
电话:
0514-8082067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957379129@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广数备[2025]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至环河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沙湾路,北至周庄河滨河绿化带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7512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7371.7?(计容建筑面积约12019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2349.9?(主要建设有住宅、商服、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广电机房及其他配套等),地下建筑面积约65021.8?,配套实施供水、供电、供气、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绿化、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93478.47
2.1.4 总工期要求:100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07月23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图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即可。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要求与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探报告、试桩检测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且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 算审计等工作。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1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申请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设计文件: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一档);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5%一档);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一档);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95%。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3)
项目管理机构(1分)
1、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具备4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得1分。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2.4(5)
设计文件(8分)
1.总平面及建筑设计(1分)
1.总平面需结合本项目特征进行总体布局设计,使其满足使用功能、竖向设计科学、交通流线合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
3.设计文件需提供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图、大样节点图、人防、幕墙等。
4.设计文件需提供建筑节能相关图纸、计算书。
2.结构(2分)
1、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梁板柱、基坑支护、装配式及人防施工图。
2、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3、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及地方规划要求。
4、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3.设备专业(2分)
1、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水(平面布置图、户型大样图、 泵房大样图 、系统原理图、雨水调蓄池大样图、人防等)、电(配电系统图、电气平面图、火灾报警系统图、火灾报警平面图、弱电系统图、弱电平面图、防雷接地平面图、人防等)、暖(通风、防排烟、系统图、人防等)、消防、抗震支架深化。
2、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3、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配套专业(3分)
配套专业施工图须包括但不限于:三网通信设备、室外市政配套(含雨污水管综设计、给水消防设计、海绵城市、路灯设计)、精装修(含样板房软装设计及公区、样板房硬装设计,样板房地暖、新风、空调等二次机电深化设计)、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智能化、泛光照明、标牌标识及地库划线、太阳能、南北地块间道路设计等;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成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各配套专业图纸不得缺项,缺一项扣0.3分)
1、施工图图纸完整,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图纸设计深度必须能够满足图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查要求。
3、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4.8分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申请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5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5.2.1
定标标准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名。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2025)4号文件要求组建监督小组(成员三人),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定标标准:
(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企业实力
①资质等级证书;
②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 ;
③2021年8月1日以来申请人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建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不超过3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企业信誉
2021年8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申请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不超过5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出答辩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答辩差的;
②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优于奖项少的。
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情况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推荐中标人的理由须包含依据定标标准各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比较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
定标会应当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广陵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4、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尽快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5、异议与投诉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6、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7、重新定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签订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0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1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田明姣、董琪
电话:
电话:
0514-8082067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957379129@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