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JYGC-GC-2026-101JL
1.招标条件
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故审批招标核字【2025】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国有资金占比80%,财政资金占比20%。
建设单位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9874.32万元,本次一期招标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0841.327759万元,建设规模:一标段:涉及29个居民小区,建设规模包含:29个小区的庭院供热管网改造(含1个小区换热站改造),更换锁闭阀、排气阀等管件;4个小区的现场监测,换热站、楼栋单元及户内智能化采集,安装电动调节阀、烟感报警、液位报警等感知及监测设备。二标段:涉及19个居民小区,建设规模包含:18个小区的庭院供热管网改造,更换锁闭阀、排气阀等管件;故城智慧供热智能化管控平台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2个小区的现场监测,换热站、楼栋单元及户内智能化采集,安装电动调节阀、烟感报警、液位报警等感知及监测设备,建设地点:衡水市故城县。
2.2本次招标范围: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9.17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结束止。
2.4其他: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