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故审批招标核字【2025】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国有资金占比80%,财政资金占比20%。
项目建设单位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故城县居民小区庭院供热管网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9874.32万元,本次一期招标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0841.327759万元,建设规模:一标段:涉及29个居民小区,建设规模包含:29个小区的庭院供热管网改造(含1个小区换热站改造),更换锁闭阀、排气阀等管件;4个小区的现场监测,换热站、楼栋单元及户内智能化采集,安装电动调节阀、烟感报警、液位报警等感知及监测设备。二标段:涉及19个居民小区,建设规模包含:18个小区的庭院供热管网改造,更换锁闭阀、排气阀等管件;故城智慧供热智能化管控平台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2个小区的现场监测,换热站、楼栋单元及户内智能化采集,安装电动调节阀、烟感报警、液位报警等感知及监测设备。
建设地点:衡水市故城县。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54349904.94元;二标段:54063372.65元。
2.3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488日历天。
2.4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其他:2.5.1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涉及29个居民小区;二标段:涉及19个居民小区。2.5.2落实政策: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人若非中小企业,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提供拟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中小企业不低于(含)4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含)60%。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含盖有GB2)施工资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含盖有GB2)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自/年/月/日以来/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