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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门头沟第二再生水厂-环境监测询比采购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6-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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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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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门头沟第二再生水厂-环境监测询比公告内容: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项目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及斋堂污水处理厂的部分废水指标(铅、镉、烷基汞)监测服务 。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655252。
1.3 采购人: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189900元 。
1.6 采购项目概况:1、 门头沟第二再生水厂基本信息:①处理规模:8 万 m³/d;②工程投资:5.8 亿元人民币;③运营单位: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④处理工艺:改良 A2/O-MBR;⑤处理原水:生活污水;⑥再生水用途:河湖补水、绿化灌溉、道路降尘;⑦排 放 标 准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11/890-2012 ),中 A 标准; 2、斋堂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斋北路与斋堂大街交叉口。基本信息:①处理规模:0.15 万 m³/d;②运营单位: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③处理工艺:改良 A2/O-MBR;④处理原水:生活污水;⑤排 放 标 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面的环境监测服务。具体监测对象涵盖废水、废气、污泥及噪声等,监测指标、频次及分析方法均须严格按照甲方《排污许可证》及相关环保标准执行,并确保按时出具合规的监测报告。监测项目为: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项目全部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及斋堂污水处理厂的部分废水指标(铅、镉、烷基汞)监测服务
2.2 服务期限: 签订日起有效期一年 。
2.3 服务地点: 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卧龙岗北200米、斋堂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斋北路与斋堂大街交叉口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乙方提供的各项环境监测服务,必须严格对标北京市及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乙方需按照甲方《排污许可证》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科学制定并执行自行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指标、频次及分析方法合规。乙方应建立健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篡改或伪造数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实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至少1年以上。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两年内至少有两个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暂停或取消招投标资格的情形,且在信用中国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
(6)其他要求: 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在相对应的环保局平台入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证明 。
(5)不得转包、分包。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8 月 7日 1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8月 15日 00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 (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检测服务费按照监测项目单价及实际工作量进行核算,甲方每半年(或依项目进度双方协商)结算支付一次。其中,累计服务费在18.99万元以内的部分由甲方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乙方予以豁免。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乙方按甲方实际应付金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若适用税率超过6%,合同含税总价不予调整,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视为乙方让利。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最终签订合同金额的10%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应当合同签订前提交至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01-10-005233-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
举报电话: 17611780138
举报邮箱: mailto:wj121315@
12.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门头沟 永定镇西苑路卧龙岗桥北第二再生水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冯晓霞
电 话: 13810018093
电子邮件: 30449981@
2026 年 8 月 7 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1).docx 询比文件-按照报价表报价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水质采样检测 PH,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2 水质采样检测 水温,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3 水质采样检测 粪大肠菌群,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4 水质采样检测 色度,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5 水质采样检测 COD,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6 水质采样检测 悬浮物,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7 水质采样检测 石油类,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8 水质采样检测 动植物油,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9 水质采样检测 BOD,瞬时采样3次,4小时采样一次 6% 次 10 水质采样检测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1 水质采样检测 总氮,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2 水质采样检测 氨氮,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3 水质采样检测 总磷,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4 水质采样检测 总镉,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5 水质采样检测 六价铬,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6 水质采样检测 总铬,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7 水质采样检测 总砷,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8 水质采样检测 铅及其化合物,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19 水质采样检测 汞及其化合物,每2h采样一次,取24h混合样 6% 次 20 水质采样检测 烷基汞,监测频次为半年 一次,另外3次政府部门平行样共计5次 6% 次 21 污泥化验检测 含水率 6% 次 22 污泥化验检测 PH 6% 次 23 污泥化验检测 有机物含量 6% 次 24 污泥化验检测 汞及其化合物 6% 次 25 污泥化验检测 砷及其化合物 6% 次 26 污泥化验检测 铅及其化合物 6% 次 27 污泥化验检测 铜及其化合物 6% 次 28 污泥化验检测 铬及其化合物 6% 次 29 污泥化验检测 锌及其化合物 6% 次 30 污泥化验检测 镍及其化合物 6% 次 31 污泥化验检测 镉及其化合物 6% 次 32 大气环境监测 臭气浓度 6% 项 33 大气环境监测 氨(氨气) 6% 项 34 大气环境监测 硫化氢 6% 项 35 大气环境监测 甲硫醇 6% 项 36 大气环境监测 非甲烷总烃 6% 项 37 大气环境监测 臭气浓度 6% 项 38 大气环境监测 氨(氨气) 6% 项 39 大气环境监测 硫化氢 6% 项 40 大气环境监测 甲烷 6% 项 41 大气环境监测 甲硫醇 6% 项 42 大气环境监测 非甲烷总烃 6% 项 43 噪声 东厂界昼 6% 项 44 噪声 西厂界昼 6% 项 45 噪声 南厂界昼 6% 项 46 噪声 北厂界昼 6% 项 47 噪声 东厂界夜 6% 项 48 噪声 西厂界夜 6% 项 49 噪声 南厂界夜 6% 项 50 噪声 北厂界夜 6% 项 51 水环境监测 PH值雨水排放 6% 项 52 水环境监测 悬浮物雨水排放 6% 项 53 水环境监测 化学需氧量雨水排放 6% 项 54 水环境监测 氨氮雨水排放 6% 项 55 大气环境监测 油烟,食堂 6% 项 56 大气环境监测 颗粒物,食堂 6% 项 57 大气环境监测 非甲烷总烃,食堂 6% 项 58 水环境监测 铅及其化合物 6% 项 59 水环境监测 镉及其化合物 6% 项 60 水环境监测 烷基汞 6% 项 61 水质检测 取样费 6% 项 62 水质检测 交通费 6% 项 63 水质检测 取样费 6% 项 64 水质检测 交通费 6% 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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