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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齐鲁分公司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采购高铬砖\GB/T 30759 GGZ-90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齐鲁分公司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采购高铬砖\GB/T 30759 GGZ-90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6-08-07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齐鲁分公司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采购高铬砖\GB/T 30759 GGZ-90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齐鲁分公司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采购高铬砖\GB/T 30759 GGZ-90(招标编号:NWZ260727-0391-132441)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铬砖\GB/T 30759 GGZ-9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齐鲁分公司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高铬砖\GB/T 30759 GGZ-90

37.353

TO



2

高铬砖\GB/T 30759 GGZ-90

10.239

TO



3

铬刚玉砖\YB/T 4350 GGZ-12

7.700

TO



4

铬刚玉浇注料\CastPC12

6.500

TO



5

耐火胶泥\CRM-90

1.300

TO



6

专用耐火可塑料\650kg/m3 1400℃

1.200

TO



7

耐火胶泥\CRM-90

1.000

TO



8

氧化铝空心球砖\LKZ-98 1700℃

0.558

TO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为标的物生产商,具备地方政府部门批复生产标的物的环评文件。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提供交付标的物自己制作生产(原材料破碎筛选、配料混炼、定型成型、煅烧、后处理等主要工序由本企业完成)的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备厂房(仓库)并进行实际控制,自有厂房(仓库)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厂房(仓库)的出具近2年的租赁合同、发票、相关租赁资金往来证明(应包含对应的投标人银行流水信息)以及出租人的产权证明文件,出租人转租的(无产权)应按照前述资料要求全流程溯源至产权所有人。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7月-2026年6月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供货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气化炉耐火砖及胶泥用户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说明、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扫描件及发票,对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报告具有CMA或CNAS标识),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依法合规经营,投标人自身、母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处于被纪检或执法部门调查期间、未发生过廉洁从业问题,参与本标投标及后续经营销售人员未处于被纪检或执法部门调查期间、未发生过廉洁从业问题,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近5年未出现过供货的气化炉耐火砖或胶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如虚假承诺按照标书造假处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交付产品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CNAS标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承诺炉砖等定形耐火制品每块砖上均应作图号标志,应按种类、规格分别采用木托盘包装,木托盘外面应作图号、名称、数量、用户单位名称、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时间等标志。定型耐火制品和非定型耐火制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还应分别符合GB/T16546-2020、GB/T15545-2020标准的要求。到货的耐火砖、耐火胶泥抽样和寄送国家耐火材料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轻工业陶瓷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测宜兴站、国家建筑材料工业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的任何一家检测机构检验,抽样送检物资不计入送货数量,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检验结果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方可判定为质量合格;如检验结果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依据招标人供应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提供完全接受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物资保供能力,承诺满足下述条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按要求及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随货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将物资按订单分别包装或注明,做好货物交接记录。(2)执行绿色环保相关要求,送货车辆应满足国V排放标准及以上(如有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5)投标人须自有窑炉、破碎机、自动配料设备、压力成型机,测试与检验的抗折抗压试验机、高温荷软测试仪等制造检验设备。(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及上述设备照片,图片需为开标前20天内,照片需带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的地点经纬度。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6)投标人应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配备专职的生产运营、窑炉运行管理、破碎筛分工序操作、成型工序操作、后处理工序操作、环保工艺操作、质量管控、安全管理、质量检验、仓库管理、财务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人员清单、人员对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本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应含盖开标前一个年度。

(7)投标人供货或制造的产品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通报停用过,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7日14时30分







2026年8月12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的操作手册(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4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津铭



联系人:



郭璐怡









电   话:



7582073



电   话:



025-86486141(优先发送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guoluyi@









招标文件



2026





8





7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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