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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线上零售业务电子商城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线上零售业务电子商城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6-08-07
详细内容:

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线上零售业务电子商城招标项目

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线上零售业务电子商城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06-WZ1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线上零售业务电子商城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线上零售营销能力,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开拓线上零售业务,通过公开招标甄选具备线上零售营销能力,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商城承接。

2.2招标范围为:招标范围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开拓线上零售业务,通过公开招标甄选具备线上零售营销能力,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商城承接,投标人须有自建平台并面向C端客户,在服饰、鞋包、运动户外、家纺、美妆彩妆、母婴童装、护肤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清洁个护品类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会员权益,活动促销等方面有成熟运营经验。中标人须开发系统对接招标人的石油e采平台,满足商品管理、订单管理、账款管理、物流管理,中标人以自有电子商城优势的面客价配套丰富线上营销活动,吸引石油e采平台客户采购。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2.3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供货地点:按订单指定地点供货。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尚未出具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4年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3业绩要求

在国内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投标人须具有本招标项目类似合作形式的有效销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且有效业绩合同至少1项。业绩合同中需包括服饰、鞋包、运动户外、家纺、美妆彩妆、母婴童装、护肤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清洁个护品类中至少3个品类(品类以发票信息为准)。类似合作形式是指投标人须使用自有开发并运营的线上商城系统,为大型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集团性客户 提供线上商品零售服务的合作项目。

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业绩合同、发票、销货清单(如有)、销售业绩统计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供销售业绩统计表,格式详见附件。如因为发票信息格式或内容等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查验或发票重复填写情况,该发票从发票清单中剔除。如发现投标人合同、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造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申报业绩项下对接企业的官方网址链接,以及通过该电子商城独立数据接口与自有系统对接并完成全流程交易的有效订单凭证;订单须附商城平台端下单截图(需清晰显示订单编号、交易双方主体、下单时间、交易完成状态)。

3.4人员要求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100人以上社保实缴人数(需满足以下要求):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的社保缴纳汇总表(由社保机构出具,含电子印章、投标人完整名称、参保人数、险种及所属期,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机构官网件与线下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参保主体要求: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缴纳。

3.5信息技术要求

3.5.1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EDI证书);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证书。证书持有人与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须提供集团公司唯一授权投标人使用证书持有人资质进行投标的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增加、删减对接后能够实现的功能和允许采购的物资种类及明细,保证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保持接口稳定畅通,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和资源的接入工作,确保可用性和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仓储条件要求

投标人仓储条件须满足以下6个区域中,至少3个区域均有1个自有产权仓库或租赁仓库,且单个面积应大于1000平方米(自有产权库房提供房产证或证明所有权的证明材料、租赁库房需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6月30日前发生的租金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

全国分6个区域:①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山东省;②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③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④中南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⑤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⑥西北地区: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

3.7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④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⑦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其他要求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9相关承诺

3.9.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满足合同账期要求(合同账期为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给招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为起点90个工作日)。投标人需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采购人要求的标段范围内的配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固定格式不得修改)。

3.9.2投标人承诺平日价格不得高于京东、天猫等自营专卖店在售价格,遇重大节假日、618、双12等活动期间价格也应有相应的优惠幅度,若实际执行中被招标人发现未履行的,招标人有权暂停合作。

4.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待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已报名项目”中进入本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④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 200 元/标包,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线上电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①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

②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常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

③对于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②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到投标人众多造成的网站技术支持及网速影响,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递交 1.5 万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

6.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6.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08时4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仪式);

6.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油阳光(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贺麟

电 话:010-848371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26层

联系人:魏天、王光硕

邮箱:czwt@

电话:010-58236659;010-58235366

异议受理联系人:魏天

异议受理邮箱:czwt@

异议受理电话:010-58236659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投标商操作手册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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