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单位: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我局需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划定安顺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根据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高污染燃料禁燃相关规定,通过实地踏勘、资料收集、综合分析等方式开展调查,在全市原有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进行重新划定,形成安顺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最终划定图件及划定方案)。
(三)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保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三)报价表。
四、评审程序
以2026年8月14日17:00为截止时间,收到3家及以上的单位,由本次采购成立的评审组采取集中统一的方式对参与询价单位资质及报价逐一进行评审,确定报价低、资质满足要求的单位为本次采购的技术服务单位。
五、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结束,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以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六、注意事项
1.报价以元(人民币)为单位,经费控制在2.5万元人民币内;
2.如果贵公司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报价,我局视为贵公司自动放弃。
七、文件投递方式
资料文件请密封后通过挂号邮寄或前往我局现场递交,并于2026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交至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813办公室)。
单位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
邮 编:561000
联 系 人:杨露津;联系电话:0851-33727297
附件:分散采购项目市场询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