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0日
公示方式: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 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邮 编:5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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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6-7213760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日
田林老八渡风电场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背景为响应国家能源政策及广西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桂西北地区能源优势,满足地区电网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在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和八渡瑶族乡一带山脊区域建设田林老八渡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已纳入《田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安排表,于2026年6月年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田林老八渡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复文号:桂政土批函〔2026〕66号)。项目建成后可节约常规能源资源的消耗,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排放量。
因项目所在区域无现行规划覆盖,用地缺乏规划指标引导,田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本规划,明确地块建设条件及管控要求,规范用地开发建设,为后续核发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
二、规划范围与规模本规划共涉及34个地块,其中风机基础用地16块,箱变基础用地16块,220KV升压站用地1块,进场道路1块。位于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和八渡瑶族乡山脊区域,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9’54.81”,北纬24°21’35.10”,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9805.97平方米,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用地布局规划规划范围内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划地块为工业用地,共19805.97平方米。
四、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为19805.97平方米,其中升压站用地面积为8112.7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2米。
进场道路用地面积为2848.90平方米,风电机组用地面积为8284.32平方米,箱式变电站用地面积为560.00平方米。进场道路、箱变基础和风机基础地块无地上建筑物,不作指标控制。
五、地块控制(一)建筑退界控制
沿用地红线边界布局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还必须符合日照、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各相关规定的要求。
规划升压站地块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距离按最小退距5米控制。进场道路、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地块不进行建筑退界控制。
(二)建筑间距、建筑高度控制
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以塔筒、机舱、风机叶片等构筑物为主,无规划地上建筑物、地块建筑高度不作控制,进场道路无建筑物、无构筑物地块不作建筑高度控制。
升压站地块建筑控制高度为≤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