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2027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象山港跨海大桥海上承台、防撞设施委外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公告名称: |
2026-2027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象山港跨海大桥海上承台、防撞设施委外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8-10 |
|
详细内容:
|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 采购内容:承担2026-2027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象山港跨海大桥海上承台、防撞设施委外维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1.3 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47.5196万元,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4 其他要求: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其他:无。1.5 标段数量:1个。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其他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的扫描件。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2.3 其他要求:2.3.1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2.3.2 其他:须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桥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采购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9时至2026年8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4.响应(投标)保证金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4.3 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5时整。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5.3 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5.4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适用于线上形式)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购 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 系 人:柯老师电 话:0574-8388376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联 系 人:於苏妙、王宇、屠世侠电 话:0574-88353561电子邮件:783760392@下载采购文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