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脱盐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2026001935)
一、招标条件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脱盐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脱盐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2.项目规模: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一二三期回脱水系统、一二期净水站、一二三期污水处理站的所有的药剂供应及提供现场药剂使用及异常问题处理技术服务。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一二三期回脱水系统、一二期净水站、一二三期污水处理站的所有的药剂供应及提供现场药剂使用及异常问题处理技术服务。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XJYGCG2026001935001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脱盐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为水系统处理药剂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相关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化工行业企业配套的回用水(处理量≥250m³/h)或脱盐水(处理量≥250m³/h)或污水装置(处理量≥120m³/h)的药剂供应包含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所提供的每项业绩必须至少涉及上述两种系统)。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业绩相对应发票,合同文件须体现:合同、内容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4、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拟派至少2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拟派技术人员须具有化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有政府相关部门认证的证书);提供职称证及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否则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5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昌吉市珺河雅苑小区运营中心一楼开标室(乌伊东路与昌峰路交叉口南200米,嘉和小区北门附近)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30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30日,10:00至19:00(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5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昌吉市珺河雅苑小区运营中心一楼开标室(乌伊东路与昌峰路交叉口南200米,嘉和小区北门附近),线下见面开标。
七、其他说明
/
八、监督部门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