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金凤凰智芯半导体产业园(西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20330002296
项目名称
金凤凰智芯半导体产业园(西区)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20330002296001002
标段名称
金凤凰智芯半导体产业园(西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8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9月1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_body{width:90%;margin:0auto;._bodyspan{text-decoration:underline;._bodyp{font-size:22px;height:34px;margin:0;padding:0;font-family:"宋体";._body.headline{text-align:center;font-size:28px;font-weight:bold;._body.title{font-size:24px;font-weight:bold;._body.subtitle{text-indent:2em;clear:both;._body.item{text-indent:4em;._body.subitem{text-indent:6em;._body.tableggtd{金凤凰智芯半导体产业园(西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凰智芯半导体产业园(西区)项目已由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凤申备〔2026〕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凤凰新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凤凰智芯半导体产业园(西区)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济富路西侧、长江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约33.83亩,拟新建门卫、开闭所、多层丙类厂房、辅助用房(甲类)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31万平方米。聚焦半导体装备核心零部件产业,打造专业功能定位、专业运营管理、专业配套保障的新型工业载体,打造特色鲜明、集聚高效的专业园区。本项目拟采用EPC招标。
2.1.3合同估算价:1125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9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06月0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新建门卫、开闭所、多层丙类厂房、辅助用房(甲类)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31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4万平方米,最大单跨约13米。包含土建、桩基、大型土石方、钢结构、水电、消防、暖通、装修、通风防排烟、智能化、亮化、幕墙、电梯、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工业污水管网、标识标牌、红线内强电(含通道)等)。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 ☑自2024年09月1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1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频道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 ☑自2024年09月1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1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