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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采购
公告名称:
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采购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6-08-10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公告内容:

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663386。





1.3 采购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电商),标的物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所需产品,根据中交集团相关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本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通过本次谈判将确定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定品定价后,中标单位与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效期1年的框架协议,并在中交云采平台上架销售,销售区域为北京项目指定区域,按照实际订单进行结算,物资清单详见附件—物资报价表。





1.7 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





2.2 交货期:供应商应在订单接收后【48】小时内完成订单的确认和订单发货物流信息的维护,【5】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如有定制产品,交货期在当次订购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3 交货地点:中交云采平台线上订单的收货地址。





2.4 物资质量标准:(1)供应商保证所供应的产品为正品且为全新的,来源为市场正规渠道(重要产品必须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等监测资料),交付时包装完好、资料齐全,产品包装、标识、质量、保修期、认证等要求按国家,行业或生产厂家相关标准执行,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2)如采购人收到的产品存在瑕疵、工艺或质量的问题、或者与竞谈文件约定的不一致在检验时不明显,供应商需同意免费替换该产品。





(3)交付的货物质量保修期为【12】月(如生产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长于12个月的,以厂家的质量保修期为准),质量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时供应商的保修责任并不受双方合作及合同的有效期限限制。





(4)保修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维修通知之时起72小时内派人上门予以免费维修并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和/或其他采购人同意的补救措施(如退货、换货等)。否则,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和/或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如交付的产品需要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派遣技术精湛的技术员为采购人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因此产生差旅食宿费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6)产品保修期的届满不能视为供应商对产品中存在的可能引起产品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免除;潜在缺陷指在产品保修期结束后,但产品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出现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对于出现潜在缺陷的产品,供应商应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在产品使用期内,供应商在知道产品存在潜在缺陷或原理性故障后,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且免费予以及时弥补或校正。否则,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终身免费咨询并提供相应的帮助。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若有人员变动,需及时通知采购人。如产品出现故障,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解决与故障维修提供帮助,如需现场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派技术员到场解决。





(8)供应商需在保修期结束后以市场最优惠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维修和维护支持以及备件供应。如产品即将停产的,供应商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后方可停止生产。产品停产后,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替代品,该替代品在通常和正常使用下:1)不会对产品物理性或功能性替换或运行产生实质地或不利地影响(除非双方就将被影响的特性达成书面合同);2)不能偏离产品的安全性和兼容性。





(9)批量采购或技术规格要求复杂产品建议双方提前确定样品,因报价产品质量或规格无法使用,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本金规模能够满足业务需要,提供近3年(2023—2025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如成立时间未满三年,需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完成同类项目的经验,必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要求:1、执行期超过一年(含)的供应框架,或单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供货业绩;2、合同应为已执行并验收的。)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盖章页、金额页、供货内容页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合同执行的过程文件:开具的对应发票复印件或能够确认为本合同的送货单。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与本次采购业务类似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供应商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





(5)其他要求:1)不同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所有报价将按照评标办法予以否决;





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也不得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一经查实,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或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交集团、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10日11时00分至2026年8月13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13日11: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响应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8月13日11:00时前发至邮箱l20139366@,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响应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帐   号:35101556001059586666





4.3 未在中交招采网上进行过注册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申请,申请时选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电商)为推荐单位,并在注册理由注明参与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注册过程中,需按照中交云采平台供应商准入条件、流程及资质文件填报要求(详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成功后凭登录账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本次采购前已经完成注册但所属单位非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需向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起合作意向申请,合作意向申请理由请填写参与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项目工程辅材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投标。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12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响应文件应包含:1、响应文件盖章版的扫描件(PDF格式);2、响应文件Word版;3、报价文件盖章版的扫描件(PDF格式);4、报价文件Excel版。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1)订单在销售月已被购买方确认收货,中交电商需在销售月次月提供对账单给中标人,中标人需于收到对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中标人如对对账单有异议,需在3日内提出,逾期未确认又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中标人已确认并同意采购人提供的对账单内容。





(2)结算单价按以下规则计算:以本次中标单价为基础,扣除3%的技术服务费。若上架商品单价低于中标单价,则以实际上架商品单价为基数扣除3%技术服务费。





(3)中标人需于对账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到采购人。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5万元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总部   





举报电话:   18611863359                   





举报邮箱:   /                   





监督服务单位: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03-0036





网址:





12. 其他





             /                          。





13.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73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361000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曾文星、李若凡                  联 系 人:/





电    话:13419616221、18750920247        电    话:/





电子邮件:l20139366@              电子邮件:/





 





                        2026年8月10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中交云采平台供应商准入条件及资质文件填报要求.docx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13% 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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