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需对萝岗街萝塱路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GJD-2026-08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关于萝岗街萝塱路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84478.55元
四、项目属性:工程类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采购预算
(人民币)
萝岗街萝塱路
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项目
9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84478.55元
备注:1.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得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请按照《萝岗街萝塱路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效果图)》、《萝岗街萝塱路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施工图)》及《萝岗街萝塱路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表)》内容要求,按《萝岗街萝塱路收集点升级和荔红投放点排污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2.本报价已包含现场必要的拆除和清理费用,不另外核增任何工程量。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