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前的采购需求调查并征集供应商报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见附件1 :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遴选中药配方颗粒目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
3.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调研活动;
4.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三、市场调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8 月 13 日,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于2026 年8 月 13日下午 17:30 前提交,过期提交的做无效处理。
四、递交资料要求
1.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报价应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见附件 1;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在用客户名单等(提供其他公司的业绩无效);
5.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的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且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供应商具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6.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注:有意参加市场调研的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生成 PDF 文件提交,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需提供 PDF 扫描件及电子可编辑版,同时提供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 excel 文件,此文件不需盖章)。并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lzzxyyxk2024@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供应商遴选项目市场调研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相关声明
1.本次需求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对所有自愿递交市场调研文件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我院有权针对供应商提供文件中的内容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
4.凡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公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
六、联系事项:
需求科室: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药械科
联 系 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772-2632917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