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技师学院东城校区小卖部商品物资供应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B-20260708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东莞市技师学院东城校区小卖部商品物资供应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1、本项目选取两家中标供应商; 2、每家中标供应商根据商品物资供应及配套服务的实际金额进行结算。 |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年 08 月 31 日14:00~14:30(北京时间)纸质文件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时30分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六、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技师学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36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693620\0769-8292020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