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440105-04-01-271455、2409-440105-04-01-86527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城中村专项借款和自筹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三滘村。
2.1.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
(1)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本项目位于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地块,北临D3地块、东近广州大道南。项目总用地面积8032平方米,基坑开挖面积880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926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913.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6353.49平方米。
(2)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改造项目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总用地面积23920平方米,其中:配套市政道路用地面积20966平方米、市政绿化用地面积2954平方米。项目拟新建纵二十五路-1、纵二十五路-2、横十八路-1、横十九路-1、横二十路、纵二十三路、纵二十四路,总长度共1.524公里。
(3)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总用地面积6214平方米,基坑开挖面积921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630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76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8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约81300平方米。
(4)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0694平方米,其中:配套市政道路用地面积9451平方米,市政绿化用地面积11243平方米。项目拟新建纵五路、上冲西约大街、横七路,总长度共0.5599公里。
(具体内容参考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文件,实际以政府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对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预测,并在对主体设计水土保持工程功能评价的基础上, 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对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投资进行估算及效益分析,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以及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评估组的工作范围确定为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涉及水土保持设施的现场及所有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档案与资料。根据水利部16号令的要求,评估组依据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防治水土流失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处理建议,作为水土保持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
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任务书》。
2.2.3服务期限: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资料收集齐全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并报送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后10天内完成报批稿修编;报批稿修编完成后2天内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报送流程。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资料收集齐全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验收会;在验收会且形成验收鉴定书后1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修编;验收报告修编完成后2天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验收报备手续。
2.2.4 最高投标限价:1,016,435.37元,具体各项内容的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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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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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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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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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2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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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
|
203,5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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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
|
128,084.40
|
1.3
|
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
|
223,9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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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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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54.40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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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373,2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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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D6地块复建安置项目
|
110,028.05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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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S4地块相关市政配套项目
|
63,110.88
|
2.3
|
S21地块复建安置项目
|
174,0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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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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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D3地块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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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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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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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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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4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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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4.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4.3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8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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