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乐东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传承和弘扬传统黎医药,发挥本县黎医药资源优势,保障和促进黎医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县卫健委组织起草了《乐东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ldxwjwzyg@,邮件主题请注明“《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反馈意见”。
(二)书面意见: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月亮湾路乐东县卫健委;邮政编码:572500;联系电话:85596019;请在信封上注明“《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反馈意见”。
(三)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四)意见、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乐东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