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炉霍县新都镇玉锦完全中学学生生活用房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炉霍县新都镇玉锦完全中学学生生活用房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炉发改【2026】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浙江援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炉发改【2026】1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炉霍县新都镇俄日村 。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建筑面积6824.12平方米,其中食堂2587.60平方米,高中男生宿舍1896.13平方米,高中女生宿舍1896.13平方米,浴室334.18平方米,公厕110.08平方米及学生生活、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购置。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4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勘察设计(勘察:包含地勘(含初勘详勘)、岩土设计,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 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工程类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成果提交证明文件) ( ☑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成果提交证明文件 ( ☑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本项目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6-732208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 甘孜州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上段20号
邮 编: 626500
联 系 人: 旺老师
电 话: 0836-73268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李老师
项目负责人: 李建平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8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应结合高海拔作业的特殊性,区分不同招标内容作出高海拔工程业绩的要求。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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