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县乡两所医疗机构室内外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同德县卫生健康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同德县县乡两所医疗机构室内外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竞磋(服务)2026-137)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省国丰竞磋(服务)2026-137
采购项目名称
同德县县乡两所医疗机构室内外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01700.00元(大写:叁拾万零壹仟柒佰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经信用中国( (青建工〔2021〕240 号)要求。
公告
2026年08月10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246265532@),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6年08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同德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拉老师
联系电话:0974-8592554
联系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西大街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71-3930630
邮 箱:324626553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02001040024974
其他事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和《{本网站》同时发布。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