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165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框架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框架招标,本次招标含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共1个物资品类。
2.2招标范围: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框架招标,本次招标含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共1个物资品类。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框架招标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7网络安全审查:
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字终端(含物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含配件)和服务,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认真执行《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有关要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联网终端网络安全检测管理办法》等公司规定及有关要求。其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须开展采购前置评估及采购结果审查;相关产品或服务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定标或公示,数字终端中标设备需开展到货安全抽样检测,通过测试后方可开展交付、接入、实施等工作,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
如中标人的产品配件不满足网络安全审查或安全抽样检测等要求,须免费完成相关配件的替换或整改,并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公司管理办法完成安全可靠测评工作及提供测评报告。如未经可靠性测评或不能提供替代产品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被终止合同供应商的剩余份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分配给同一标的其他标包的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网信产品采购前,应按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做好自主可控审查工作。
2.8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品类名称 | 标的名称 | 预计需求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提交样品 | 南方电网资格预审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标书费 |
1 | 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 | 安健环(通用型标志牌) | 8000 | 1 | 4 | 1 | 标包1 | 40 | 3200 | 无 | 否 | 否 | × | 10 | × |
2 | 标包2 | 30 | 2400 |
3 | 标包3 | 20 | 1600 |
4 | 标包4 | 10 | 800 |
备注:
(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3)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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