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东莞市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8-10 17:30:45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8-2026-00605 预算金额:65952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东莞市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嘉敏 项目负责人:李冬宁
项目概况
东莞市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left;">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8-2026-00605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95,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东19个村)]:
采购包预算金额:3,219,8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东19个村)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19,84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采购包2[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西14个村、社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3,375,3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服务 | 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西14个村、社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75,36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东19个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2[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西14个村、社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东19个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left;">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常平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路西14个村、社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left;">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left;">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1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left;">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lef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style="text-align: left;">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style="text-align: left;">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style="text-align: left;"> 4.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常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常平镇中元街61号
联系方式:8355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5楼B509室
联系方式:0769-23022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黄小姐
电话:0769-23022039
东莞市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