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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沙面一街以东非文物建筑改造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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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沙面一街以东非文物建筑改造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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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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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沙面一街以东非文物建筑改造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4-440103-04-01-841800
投资项目名称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沙面一街以东非文物建筑改造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
标段名称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沙面一街以东非文物建筑改造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岛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筑改造工程规模约16550㎡。本项目作为沙面岛展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的高能级城市会客厅、世界级商业和文化地标的一部分,属于具有文化、历史等意义的公共建筑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
招标内容
在发包人提供前期工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的设计及配套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巡场服务、本合同范围内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统筹协调服务、配合上级部门审批相关工作;同时负责配合施工图后续相关设计工作,涵盖设计提资、施工技术交底、对施工图纸及材料的审核确认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
工期(交货期)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初步设计图纸的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本项目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止。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1.54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国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在职聘用人员。
3.4.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4.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
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比对结果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8-1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31 08: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31 08: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开标时间
2026-08-31 08:30:00
开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新沙面(广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二街2号首、二层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719992652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郭雅纯
联系电话
020-8354622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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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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