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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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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10048-202602-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全域普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茅坪镇康养服务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于2026年07月06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8月07日 09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秭归县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韬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元/%)
价格系数98.98%
价格系数98.73%
价格系数98.87%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
本项目总工期8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实施,各阶段履约期限以设计任务书和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总工期8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实施,各阶段履约期限以设计任务书和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总工期8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实施,各阶段履约期限以设计任务书和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A2420019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131910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24202055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A01685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4200530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232875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930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527
(鄂)JZ安许证字[2009]005035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采购施工负责人
张在思,注册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242151658321、鄂建安B(2019)0010256
张鹏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242222333573、鄂建安B(2023)0004234
赵波,注册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242222333502、鄂建安B(2023)4023590
设计负责人
王智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994200173
王国安,注册一级建筑师,20054200672
易琰锋,注册一级建筑师,20194201267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无
无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评标工作于2026年8月7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4楼)2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详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及经济标进行评审。三、评审结果:经评审,推荐3名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王杰 监督人:宋韬 代理机构:何颜洪
资格审查结果
单位名称
审查结果
不通过原因
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秭归县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资审通过
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8月07日 17时30分至2026年08月10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楚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88669907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697290208
3.行政监督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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