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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光热驱动熔融盐辅助生物质和废橡塑协同热解制备高值燃气与负碳建材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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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光热驱动熔融盐辅助生物质和废橡塑协同热解制备高值燃气与负碳建材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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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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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光热驱动熔融盐辅助生物质和废橡塑协同热解制备高值燃气与负碳建材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光热驱动熔融盐辅助生物质和废橡塑协同热解制备高值燃气与负碳建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光热驱动熔融盐辅助生物质和废橡塑协同热解制备高值燃气与负碳建材项目。2.2项目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具体以金华宁能通知为准。2.3招标范围:10kW以上太阳能驱动熔融盐辅助生物质与废橡塑热解联产气炭集成的中试系统建立和运行验证设备采购。它包括该设备的设计、结构、性能、制造、试验等方面,总体要求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税率13%),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30973.45元。2.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首付款支付后12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2.6标段划分:1个。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金华市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2.8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项目业绩要求:无。 3.3信誉要求: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金华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里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3.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5资格审查方式:(1)投标人超过10家时,先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单位进入资信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取前8名进入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分方式进行评标,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4. 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8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招 标 人: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联 系 人: 项俞喧 电 话: 0579-82688050 招标代理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 系 人: 陈彦、奚睿、毛宇兰 电 话: 0574-87127967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联系人:朱老师联系方式:0574-89299055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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