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实物保障岗位用车)购置项目
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实物保障岗位用车)购置项目竞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CG2026000120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实物保障岗位用车)购置
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竞价
4.预算金额(元):380,000.00
5.最高限价(元):380,000.00
6.采购需求: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PLAN-2026-440309000-801001-03399
国产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
2辆
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7.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七)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信用中国”(